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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04/23 17:22:54
来源:新华网

新修订的《云南省红十字会条例》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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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昆明4月23日电(念新洪)来自云南省人大常委会23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消息,新修订的《云南省红十字会条例》已由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3月27日审议通过,将于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云南省红十字会条例》明确界定了新形势下红十字会的具体职责,规范了红十字会“参与开展应急救援、应急救护和人道救助”的“三救”职责,“依法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依法参与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的“三献”职责。条例中还明确,通过政府拨款、捐赠等渠道设立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人道救助金。

  红十字会的财产监管,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也是本次修法的重点。云南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蒙冬梅介绍,新修订的《云南省红十字会条例》从内部监督、政府监督、社会监督、审计监督、捐赠人监督等层面,建立了监督机制,对财产的来源、管理使用和接受社会捐赠等方面的内容也作了规范。条例还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处理情形和法律责任进行了细化,例如第42条中明确,红十字会及其工作人员私分、挪用、截留或者侵占财产的,由同级人民政府审计、民政等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依法给予处分;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新修订的《云南省红十字会条例》还结合云南省情实际,聚焦“一老一小”,明确县级以上红十字会和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可以参与开展养老服务、参与兴办公益性养老机构;明确县级以上红十字会应当指导学校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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