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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3/27 09:21:27
来源:昆明日报

云南出台16条措施保障旅居产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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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4日,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印发《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旅居产业用地保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总体要求和16条措施,保障云南省旅居产业及相关配套设施用地,以高水平土地要素供给赋能打造“旅居云南”品牌。

  《通知》明确,保障乡村旅居中的休闲、旅游、餐饮、文化创意、农产品加工以及乡村新产业新业态等乡村产业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以及用于城镇旅居、度假旅居、医养旅居、养老旅居、文艺旅居、体育旅居、边境幸福旅居等旅居业态及相关配套设施用地。

  《通知》总体要求包括坚守底线管控、坚持节约集约、优先盘活存量三大方面。明确严格执行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管控,合理布局各类旅居产业发展空间。

  《通知》明确,坚持以规划引导调控,保障旅居产业发展空间要求。包括以项目为驱动,差异化谋划不同类型的旅居产业;优先盘活废弃工矿、闲置房屋等存量资源,统筹保障旅居产业项目用地空间需求。对于乡村旅居建设项目,建设要符合规划管控和用途管制要求,严格落实“一户一宅”,坚持“微改造、精提升”的理念和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

  在加强用地保障的同时,《通知》从加强计划指标保障、优化用地审查报批、依法实行分类管理、多方式供应建设用地、支持探索组合供应等方面进行明确,鼓励探索灵活旅居项目用地供应方式。其中明确,旅居相关建设项目用地中,用途混合且包括经营性用途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应,鼓励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供应用地。

  《通知》提出,盘活存量空间,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并从盘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完善集体建设用地利用方式、加强宅基地盘活利用、鼓励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等6个方面进行了明确。其中提出,鼓励引进市场化经营主体,探索“集体经济组织+平台公司”发展模式。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农房,按照规划要求和用地标准,改造建设民宿民俗、创意办公、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旅居活动体验场所。

  《通知》还从优化规划许可、加强用地保障服务、严格土地利用监管3个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以强化服务监管,完善用地管理机制。其中明确,严禁城镇居民到农村以旅居名义买卖或变相买卖宅基地,严禁销售利用集体土地建设的民宿,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严禁使用集体土地搞房地产开发,严禁建别墅、私家庄园。(记者 徐晓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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