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丽江市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成效如何?
三年来,丽江市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委、省政府定位要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推动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污染防治成效显著。
首先是全面加强大气环境管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持续做好大气环境质量的“领跑者”。丽江市制定《丽江市“十四五”低碳发展规划》,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行动;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强化建筑施工扬尘管控;分批次开展油烟污染治理,强化移动污染源污染防治,2023年以来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持续保持100%,环境空气质量位列全国、全省前列。
其次是以水生态环境功能改善为核心,持续巩固和提升水环境质量。丽江市印发实施《丽江市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深入抓好高原湖泊、农村生活污水、黑臭水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四水”保护治理;泸沽湖水质优,入选2021年度美丽河湖优秀案例,2023年被树立为省级绿美河湖标杆典型;饮用水质优,11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金沙江干流丽江段水质优,实现“一江清水出丽江”。
三是以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期待为目标,聚焦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丽江市有序推进中央、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涉及中央、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5次督察反馈问题共计186项,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184项,整改总完成率98.9%,正在按时序整改的2项。2023年以来,丽江市没有发生重特大环境人为损害事件。
四是深入推进“森林丽江”建设,生态建设成效显著。2021年以来,丽江市共完成营造林174.42万亩,义务植树653.9万株,实施草原生态修复4.9万亩,全市森林覆盖率达61.2%;华坪县被生态环境部命名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2023年2月丽江市被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命名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问:丽江市在污染防治攻坚战特别是“蓝天保卫战”中采取了哪些措施来保障空气质量?下一步工作重点是什么?
一直以来,丽江市天空透明度和大气洁净度都很高,作为全省大气污染防治的“领跑者”,丽江坚守“环境就是民生,蓝天也是幸福”的初心,坚持以大气污染“问题表象在天上,根子原因在地上”的原则,强化源头、突出重点、科学研判、分区施策、协同治理持续保护好大气环境。从2016年以来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保持优秀,中心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连续8年保持100%。
坚持精准施策,画好攻坚“作战图”
丽江市出台《丽江市大气污染防治三年实施方案(2023—2025年)》,理清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职责、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方法,健全主动预防、指挥有序、反应迅速、防范有力的污染天气应对机制,降低大气污染危害程度,保障群众身体健康。
坚持压减燃煤,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丽江市转化绿色生态优势和绿色能源优势为低碳发展优势,全市绿色能源发电总装机达到1609万千瓦。同时深入推进煤炭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留煤矿由2014年底的62个减少到16个,去产能594万吨/年。
坚持治污减排,提升现代化治理水平
丽江市深挖减排潜力,推进工业企业深度大气污染治理。2021年至2023年,丽江市氮氧化物减排完成1034.8吨、挥发性有机物减排完成662.2吨,超额并提前完成减排任务,为全省大气污染减排贡献了丽江力量。
坚持控车减油,努力推动向“绿”前行
丽江市强化移动污染源污染防治,实施机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2023年以来检测车辆24.2万辆,首检合格23.6万辆,首检合格率达 97%,启用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督管理系统助力移动污染源监管。在城市公交、网约车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车1446辆,新能源公交车占比达到91.24%,新能源网约车占比达到86.49%。
坚持清洁降尘,坚决筑牢“防尘墙”
丽江市推动扬尘精细化管控,将扬尘治理与安全执法检查、文明工地创建、卫生城市创建挂钩,严格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出台《丽江市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2023年以来,累计排查建城区餐饮业1454家,督促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实现油烟达标排放。
2023年,丽江市市政府所在地城市空气优良率持续保持100%,细颗粒物(PM2.5)浓度平均值为13.6微克/立方米,全省排名第一。下一步,丽江市将继续按“以日保月,以月保年”的工作思路,以每一天的努力争取环境空气质量保持优良,让“丽江蓝”持续成为丽江最亮丽的名片。
问:丽江市生态环境部门如何立足自身职责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丽江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努力拓展发展的新动能、新优势,持续增强发展的潜力和后劲,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
守底线、提效率,积极服务重大项目
丽江市聚焦重点项目,提前介入、主动服务,把守住环境质量底线作为环评要素保障的前提和基础,通过“提前服务”“帮扶服务”“一线服务”三种服务方式,强化重大项目环评要素服务保障。一是建立“一对一”环评要素保障指导服务专班,对重大项目提供定向指导和帮扶;二是创新市级环评审批服务方式,由原来的“接件审批”变为“上门审批”,对环评等级认定、审批层级划分、编制单位选择、评价内容要点等提前指导服务;三是全力协调省级专家便利化现场核查和帮扶,容缺开展评审,解决了过去评审过程中的堵点、难点;四是建立周调度机制,实现挂图审批、清单化审批。2023年至今,共审批一般建设项目58个,备案280个。
开良方、树清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丽江市将生态环境保护要素保障贯穿项目建设、运行的全周期,实行项目动态管理,紧密围绕项目需求,全程提供政策、技术等全方位专业指导。同时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重大项目审批“阳光行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等一系列活动,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早介入、优服务,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运用
丽江市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在重大项目选址中的应用,在丽江市重大项目等线性工程中指导服务优化选址选线,强化生态环境源头防控。同时积极推进丽江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在建设项目环评、规划环评等方面的落地应用,积极推动丽江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共享共用。
问:丽江市在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和发展方面成效如何?
近年来,丽江市协同推进“两山论”实践创新和生态文明示范市创建,以国土绿化及空间保护、自然灾害防治全面提升生态保护修复水平;扎实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教育,开展国家级和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
坚决“筑”,生态安全屏障更稳固
丽江市坚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政治自信,强化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政治自觉。截至目前,全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7208.46平方千米,占国土面积的35.07%。加大湿地保护恢复,全市湿地保护率达59.97%,自然湿地保护率达67.22%,全面加强了自然保护地资源保护管理。
着力“绣”,生态环境优势更突出
丽江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质量保持稳中向好。丽江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多年保持100%,位居全国、全省前列;玉龙纳西族自治县、永胜县、宁蒗彝族自治县3个县成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泸沽湖(云南部分)入选生态环境部2021年度美丽河湖优秀案例;永胜县、玉龙县入选全省“美丽县城”,“绣”出了一幅生态环境美丽画卷。
深入“转”,绿色发展成效更彰显
丽江市全市形成了以古城高山花卉、玉龙道地中药材、永胜食用菌、华坪有机芒果、宁蒗马铃薯种薯为代表的“一县一业”绿色产业发展格局。全市累计培育林草产业龙头企业国家级1户、省级24户、市级115户。华坪县不断探索“矿业转型、矿山转绿、矿企转行、矿工转岗”的“四转”模式,入选全国第一批18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模式与典型案例,2024年9月获得“第十届绿色发展论坛暨美丽中国建设实践案例”首批展示案例。
坚持“烙”,生态优先理念更入心
丽江市充分挖掘、保护和传承优秀民族文化,弘扬“东巴生态文化观”,促进传统文化与现代社会治理体系相互融合,提高丽江百姓与国内外游客生态文明意识及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观能动性,“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文明理念代代相传、深入人心。2023年,丽江市旅游接待人次突破6800万、增长3.3倍,旅游人均消费排全省第一,绿色发展生态红利进一步显现。(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