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昆明9月14日电(李浩 甫昱霖)9月13日,云南省委省直机关工委举行专场新闻发布会,对《云南省机关单位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作解读。
据介绍,实施办法的责任内容,是对党内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机关党建责任的梳理归纳,为机关党组织落实党建责任划出了“底线”,细化了层级责任,着力推动解决机关党建各责任主体职责不清、推责诿过、责任虚化的问题。
实施办法明确了机关工委“强化统筹指导、严格考核评议、注重典型引路”3种指导督促的方式方法,并把“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作为指导督促落实主体责任、讲求工作实效的有效手段。
实施办法列出了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不力的负面清单,明确了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根据职能职责,明确了机关工委、组织部门监督履责的具体办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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