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昆明10月16日电(记者杨静)为扭转湖泊保护治理的严峻形势,保护好“高原明珠”,云南省决定从治湖理念、治湖措施、治湖体制机制三个方面实施攻坚战。
云南省委、省政府近日出台文件要求,各级部门要坚决摒弃“环湖造城”“就湖治湖”“被动应付”等思维,充分认识湖泊的脆弱性,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探索建立空间管控、转型发展等长效机制,营造社会共同参与湖泊保护治理的氛围。
在治湖措施方面,云南要求设立生态廊道和环湖公路作为湖泊空间基准和公共标识,引导人口和产业有序退出湖滨区;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全面减少九大高原湖泊流域内项目开发,减轻人口压力,减少资源浪费。同时,精准制定全流域污染防治措施,全流域调整农业种养结构,严控面源污染。
近年来,云南把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和以长江为重点的六大水系保护修复作为河(湖)长制工作的重中之重,推进九大高原湖泊依法治湖、科学治湖、系统治湖、责任治湖,以革命性举措推进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从“一湖之治”向“流域之治”转变。
目前,云南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条例已全部修订完成,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实现了“一湖一条例”,并制订了20多项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配套制度,为保护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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