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文物局发布通知,明确将定期组织开展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列级申报工作,以推进全省历史文化资源发掘保护。
通知要求,各地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等12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方案》,持续开展全域、全要素的历史文化资源普查和保护对象的申报认定工作。普查范围覆盖城乡生产生活空间,普查对象包含古代、近现代反映重要历史事件、标志事件、凝聚社会公众情感记忆的场所,不断拓展丰富保护的内涵和外延,最大程度上做到应保尽保。
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城市、镇、村、街区,各地将按照《云南省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历史文化街区申报程序》要求,由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调查评价,组织申报材料。申报材料经县级人民政府征求州(市)主管部门意见后,报州(市)人民政府同意,上报省人民政府。经省级组织审查、实地核查后,由省人民政府公布认定。为更加有序、高效地开展列级申报工作,全省将定期开展列级申报工作,目前定于每年4月、10月集中接收申报材料。(记者 李思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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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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