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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扩围延期

2022年06月17日 09:37:34 来源: 昆明日报

  6月16日,记者从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云南省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保费实施范围,并继续延长缓缴政策实施期限,为困难企业增信心、稳预期,有效对冲疫情影响,为云南省经济平稳运行提供有力支撑。

  根据6月12日印发的《云南省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扩围延期实施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云南省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从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特困行业,扩大到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17个行业,包括: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纺织服装、服饰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社会工作,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文化艺术业,体育,娱乐业。

  上述扩围的17个行业所属困难企业,可申请缓缴3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为2022年5月至2022年12月,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为2022年5月至2023年4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已缴纳所属期为2022年5月费款的,可从6月申请缓缴。已办理企业养老保险费缓缴手续的5个特困行业企业可于期满后延续申请缓缴至2022年12月。

  《通知》明确,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也可申请缓缴3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缓缴实施期限为2022年5月至2022年12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同样,已缴纳所属期为2022年5月费款的,可从6月申请缓缴。

  同时,大型企业稳岗返还比例由30%提至50%;拓宽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受益范围,由出现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中小微企业扩大至该地区的大型企业,并拓展至未出现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行业企业;企业招用2022年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上述政策实施期限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

  全省各级税务部门将大力推行“网上办”等不见面服务方式,简化程序,方便企业办理,减轻企业事务性负担。(记者吴洁 孙潇)

[责任编辑: 范芳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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