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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两部门发布助企纾困稳市场主体若干措施

2022年06月09日 10:41:59 来源: 昆明日报

  云南两部门发布助企纾困稳市场主体若干措施

  “一站式”服务个体工商户转企业

  近日,《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助企纾困稳市场主体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印发。《若干措施》从优化登记审批服务、落实涉企收费政策、精准服务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秩序等方面,加大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帮扶力度,促进市场主体倍增。

  《若干措施》提出,提高登记注册效率,扩大企业登记注册自主权,在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推行企业登记确认制。推行个体工商户智能化登记,实现个体工商户“智能快办”。扩大市场主体“集群注册”试点范围,深化“一照多址”“一址多照”改革。在试点地区选取市场监管领域涉及两个及以上许可、备案的行业和涉及面广的超市、药店、餐馆、母婴用品店等业态,探索通过“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同核查、一并审批、一证准营”方式,将市场监管领域一个行业准入涉及的多张许可证整合为“一业一证”。

  《若干措施》要求,严格执行停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含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费)、计量行政审批和计量强制检定收费;严格执行云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收费标准降低30%的规定;严格执行国家专利收费减缴和优先审查政策,减轻创新主体专利申请及维持负担,加快创新成果授权。免征药品和医疗器械相关费用,包括免征防疫药品、防疫医疗器械注册费,免征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检验费。

  对承租省市场监管局和省药监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国有房屋的经营性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疫情期间减免房租,减免期限按房屋所在地的疫情风险等级执行,即减免6个月或3个月,其中承租在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国有房屋的,在减免3个月租金的基础上增加至减免6个月租金。

  建立“个转企”培育库,开通“个转企”线上“一体化服务平台”和线下“一站式办理窗口”,充分发挥“小个专”党建指导站作用,为个体工商户转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

  继续开展涉企违规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处政府部门及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及中介机构、水电气暖公用事业单位等领域的违法违规涉企收费行为,减轻企业负担。(记者 李丹丹)

[责任编辑: 刘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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