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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年底前基本实现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省内通办”

2021年11月13日 09:29:26 来源: 昆明日报

  机动车登记、核发居民身份证、户口登记、老年人福利补贴、律师执业许可、工伤保险待遇变更、工伤认定申请、就业失业登记、社会保险登记……今后,在云南办这些事,不用来回跑了,可以省内通办。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服务“省内通办”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提出,2021年底前基本实现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省内通办”,实现同一政务服务事项在全省范围内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进政务服务“省内通办”,《通知》明确,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和安全等事项外,2021年底前基本实现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省内通办”,2022年底前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省内通办”,实现同一政务服务事项在全省范围内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有效满足各类市场主体和广大人民群众异地办事需求。国家要求的“跨省通办”事项和西南5省(区、市)、泛珠三角区域9省(区)通办事项全部纳入“省内通办”。

  《通知》指出,县级以上政务服务大厅要在“跨省通办”服务窗口设置“省内通办”标识,同步提供“省内通办”服务。要接入政务服务统一受理平台,提供省内异地办理综合咨询、收件、转办、发证服务。申请人可在全省范围内自主选择任意政务服务大厅办理“省内通办”事项。对通办方式为“全程网办”的事项,原则上由收件地窗口指导申请人在云南政务服务网“省内通办”专区办理。对通办方式为“异地代收代办”和“多地联办”的事项,由收件地窗口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身份核验,出具一次性告知书或收件通知书,将申请材料通过邮递或网络送达属地“省内通办”窗口。属地“省内通办”窗口负责协调开展审批服务工作,及时将办理情况反馈收件地“省内通办”窗口和申请人,审批结果通过邮递或网络等方式直接送达申请人,或由收件地“省内通办”窗口送达申请人。鼓励有条件的州、市将“省内通办”服务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记者 李丹丹)

[责任编辑: 丁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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