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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消费者协会发布“双11”消费提示

2021年11月04日 10:11:09 来源: 昆明日报

  云南省消费者协会发布 “双11”消费提示

  “花式促销”套路深 理性消费按需购

  “双11”临近,电商推出形形色色的促销活动让人“眼花缭乱”,为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避免权益受损,11月3日,云南省消费者协会发布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清楚预付定金使用规则,警惕“花式促销”,理性消费。

  云南省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注重识别卖家资质,消费者应选择经营资质齐全、管理规范、信誉良好、售后完善的购物平台和网店,不要登录陌生网站,点击不明链接进行交易,更不要随意添加陌生人的微信、QQ等进行私下交易,以免吃亏上当。增强安全支付意识,通过正规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付款,对于卖家要求直接转账、扫码支付,诱导提供银行账号、密码、验证码等情况要提高警惕,谨防导致个人信息泄露、财产损失。

  此外,应弄清楚预付定金使用规则。“双11”促销期间,许多电商会通过向消费者收取定金的方式预售商品,预付式网购看似十分实惠,但消费者所付定金通常只针对商家指定的商品且具有一定的使用条件,如果消费者未按时支付尾款则定金不予退还。消费者选择预付定金方式来享受优惠,一定要仔细阅读预付定金的使用规则,权衡利弊,考虑清楚再下单。定金支付后,及时关注商品情况,在约定的时限内支付尾款,并留意支付金额是否与商家承诺的优惠价格一致,避免遭受经济损失。

  “‘花式促销’套路深。‘双11’促销期间,切忌冲动消费,应坚定理性消费心态,按需购买商品。”云南省消费者协会建议,广大消费者应根据自己或家庭的需要提前列出购物清单,避免被商家各种促销手段冲昏了头脑而盲目购物。对拟购买商品提前做好功课,多渠道进行价格对比,谨防不良商家“先涨后降”“明降暗涨”的套路。不被明显低价所误导,防范低价劣质、高价仿冒等陷阱。领取各类红包及优惠券时看清使用规则,必要时咨询客服加以确认,避免出现优惠券不优惠情况。

  慎买急用商品,当场验货签收。“双11”期间,交易量激增,快递繁忙,建议消费者慎买急用商品及生鲜等保质期较短的食品,防止延迟发货或快递延误导致商品变质,耽误使用。签收快递务必开箱验货,检查包装、货品是否完好,商品种类、规格、数量是否与订单一致。对于已签收且商家承诺无理由退货的商品,建议保留相关消费凭证和商品包装,发现问题及时联系商家退货退款。

  在消费者维权方面,云南省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保留消费凭证,依法维护权益。消费者可通过录视频、截屏等方式妥善保存平台宣传广告、优惠促销页面、商家服务承诺、购物发票、订单信息、付款记录等相关网络购物证据,以便日后维权和享受三包等售后服务。发生消费争议时,可联系商家或网络交易平台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拨打网络交易平台或商家所在地12315进行投诉。(记者 李丹丹)

[责任编辑: 刘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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