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将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剑川县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剑川县历史悠久、文化厚重,历史文化遗产资源丰富,民族风情浓郁,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保存较好,地域特色鲜明,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
生态剑湖春景(资料图)。苏金泉 摄
近3年,剑川县共投入约2.84亿元用于剑川古城、西门外街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整治工程。截至目前,剑川县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71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6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6处、州级文物保护单位12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47处;县域范围内已公布历史建筑152处,其中中心城区有83处。剑川拥有中国历史文化名镇1个、中国传统村落25个、省级历史文化街区2片、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56项。
剑川古城剑阳楼前开展文化活动(资料图)。苏金泉 摄
多年来,剑川县高度重视剑川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坚持真实性、完整性、延续性、循序渐进的保护原则,保护和延续历史文化名城传统格局和整体风貌,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历史信息,维护历史环境完整性,统筹协调保护与发展的关系,采用小规模、渐进式的微更新模式展示历史文化内涵,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发展不断,完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机制、法制。建立剑川县域、历史城区、历史地段、文物古迹4个层次的历史文化名城及其环境保护体系;兼顾物质与非物质形态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坚持保护与发展利用相结合;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生态环境、自然景观保护相结合,突出剑川山水人文特色。
沙溪古镇玉津桥(资料图)。苏金泉 摄
下一步,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及剑川县人民政府要编制实施好剑川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和文物保护专项规划,制定并严格实施保护管理规定,明确各类保护对象的清单以及保护内容、要求和责任。正确处理城市建设与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的关系,加强地下文物保护,制定“先考古、后出让”配套政策,重视保护城市格局和风貌管控,加强整体性保护、系统性保护;保护修复历史文化街区,补足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不断提升人居环境品质;加强不可移动文物和历史建筑修缮保护,推动文物保护单位开发利用,充分发挥不可移动文物和历史建筑的使用价值。(完)(杨维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