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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昆明市盘龙区出台一批重点产业扶持政策

2021年11月03日 18:57:42 来源: 盘龙区融媒体中心

  日前,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召开2021年产业发展大会,会上对盘龙区“十四五”期间产业发展思路和布局,及盘龙区楼宇(总部)经济、现代服务业等重点产业扶持政策进行解读。

  增速第一 成绩斐然

  2020年,盘龙区增速位列昆明市第一板块第一,三次产业结构从0.92:29.90:69.18调整到0.64:20.34:79.02,先后荣获“云南省县域经济跨越发展进位县”“云南省县域经济跨越发展先进县”称号。

  产业发展思路

  盘龙区围绕“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区、生命科技创新区、现代服务业示范区”三大主导功能定位,坚持中心带动、轴线拓展、多片发展,优化提升“南北呼应、两翼齐飞”发展格局,突出打造“两个新增长极”,统筹发展“三大板块”,构筑“一轴两极三廊多圈”的城市空间结构,科学布局城市功能和产业经济,加速推进各重点板块产业发展和城市建设有机融合。

  高标准打造中央商务区,高品质建设北部山水新区,高起点谋划推进茨坝片区城市更新、空间重塑、产业重构。

  全力推动东白沙河片区加速崛起,积极推动双龙片区与空港新区联动发展,培育新的增长极。

  沿北京路、沣源路、东三环等主要城市道路,加快打造一批产业聚集带、城市功能带和重要景观带,加速聚集新迎、联盟、世博等特色商圈商气人气,让城市更宜居、更宜业、更宜游。

  布局

  盘龙区以北京路为主轴拓展延伸,发展壮大商务服务、金融服务、科技服务三大主导产业;倾力打造3个百亿级现代服务业产业集群;着力打造中央商务区和一批专业型、主题型、地标型商贸综合体,努力成为昆明现代商务功能最为集中的示范引领地。

  楼宇

  从2016年开始,盘龙区连续6年出台年度稳增长政策措施,加大对辖区企业的扶持力度。今年,盘龙区兑现楼宇(总部)经济及现代服务业发展扶持奖励资金共计1602.66万元;兑现2020年度稳增长政策扶持奖励资金421.72万元。楼宇(总部)经济成为全省全市标杆,亿元楼宇保有量位列全市之首,荣获“中国楼宇经济最具投资价值城区”“中国楼宇经济领军发展城区”称号。

  新政 鼓励存量楼宇升级改造 最高获100万元改造补贴

  奖励商务楼宇建设投资方或服务管理方

  对符合四星级以上(含四星)标准的商务楼宇,对其进行星级楼宇认定并授予星级楼宇奖牌。对符合条件统一运营的新建商务楼宇进行奖励。

  鼓励存量楼宇升级改造,经认定,最高可享受不超过100万元的改造补贴,通过“LEED”绿色建筑认证的,再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鼓励东风广场核心商务区率先对存量楼宇升级改造,奖励政策最高可上浮20%。对于提升改造完毕投入运营的楼宇,3年内区级财力贡献达到一定水平,再给予一次性奖励。

  对单栋楼宇,根据其入驻企业生产经营所产生的年度经济贡献度,给予不同档次奖励。

  对通过评定的专业(特色)楼宇,授予“专业(特色)楼宇”称号,并给予奖励。

  奖励创新创业楼宇(园区)

  对符合条件,并获得国家、省、市相关部门认定的园区,分别给予其投资经营主体或物业管理企业不同档次的奖励。

  奖励楼宇入驻企业

  对地方年度经济贡献度达到一定条件的新引进楼宇入驻企业和已入驻企业,均可按照其地方年度经济贡献度或其增量部分的一定比例进行奖励。

  对运营面积、入驻率、入区率达一定条件的重点楼字,可给予楼宇运营方一次性招商补贴。

  对首次达到并纳入限额以上商贸业和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的楼宇入驻企业,经认定,按照当年稳增长政策执行。 

  奖励总部企业

  对当年在盘龙区新落户的总部企业,可根据等级评定获得扶持奖励。

  在盘龙区自建、购置办公用房的新落户总部企业,可享受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的资金补助;租用办公用房,可享受最高100万元的扶持资金。

  申请在主板、创业板和新三板上市的企业,成功挂牌上市后,其企业管理团队可享受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酒店进行奖补

  对新建五星级酒店,或者与国内外知名酒店管理集团签订委托管理合同并正式冠名的酒店,符合相关条件的给予奖励。

  综合性政策

  为盘龙区经济社会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对其高管进行奖励。对于扩大规模的总部企业和向总部型发展的规模企业,均可获得相应的扶持奖励。

  数字经济

  “十三五”期间,盘龙区全社会R&D经费投入年均增长20%,高新技术企业达155家,获评“国家知识产权强县”,以优秀等次通过“云南省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区”验收。

  新政 获得国家、省认定的项目 给予不同档次奖励

  加快数字基础设施建设

  对企业服务器本地托管(租赁)和宽带使用费,按一定比例予以补助。

  对经认定并在本地提供区块链技术服务的基础平台,按建设相关投入费用给予一定比例予以补助。

  支持产业数字化发展

  对获得国家、省级认定的工业大数据平台、工业互联网平台、工业云平台、工业物联网,以及数字经济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示范项目,分别给予不同档次奖励。

  支持数字产业壮大发展

  对符合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导向,达到一定投资强度的用地类项目,按照其对区级财力的贡献给予相应奖励;对总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非用地类项目,按照盘龙区楼宇(总部)经济扶持政策,参照总部企业的标准给予奖励和补助。

  对首次升规入库的电子信息类工业企业及数字经济服务业企业,给予奖励。对电子信息类工业企业及数字经济服务类企业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一定标准的,按照其对区级财力的贡献给予相应奖励。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数字经济产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分别给予不同档次奖励。

  对首次进入电子信息行业、软件行业、互联网行业全国百强的企业和主导制定国际、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数字技术标准的企业,分别给予不同档次奖励。

  推进资源数字化

  鼓励辖区内行业龙头企业和基础电信企业向创业者开放数据资源和云平台,并给予补助。

  文创产业

  盘龙文化创意产业资产规模稳步增长,成为重要支柱产业之一。

  目前,盘龙区规模以上文化企业64家,文化产业法人单位3000多家。文化产业增加值从2016年的34.34亿元增加到目前的47.72亿元,占全区GDP比重的5.32%。

  新政 新认定的产业园区可获10万元到50万元奖励

  引导企业聚集发展

  对新认定的国家及省、市、区级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和示范基地,分别给予10万元到50万元的奖励。

  对成功引入区外规模以上文化企业或成功培育本地文化企业升规入库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给予相应奖励。

  对年产值达到一定标准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示范基地,分别给予运营管理单位10万元到50万元的奖励。

  扶持文创企业做大做强

  对新增规模以上联网直报文化创意企业,给予奖励。

  对联网直报文化创意企业,年内主营业务收入达到一定标准的,分别给予不同档次的奖励。

  对成功挂牌上市的文化创意企业,按照楼字(总部)经济政策给予奖励。

  支持原创

  对注册地或出品方在盘龙区的获国际、国内、省、市重大奖项的原创动漫作品,按照获奖等级,分别给予不同档次奖励。

  对注册地或出品方在盘龙区的原创影视产品,根据其影响力和获奖情况,给予不同档次奖励。

  鼓励文化创意企业原创舞台演出剧进行商业演出,根据演出场次、观看人数给予相应奖励。

  对盘龙区数字出版、图书报刊出版、音像出版等企业出版的产品获得“中国出版政府奖”等国家级政府类重大奖项的,给予50万元奖励。

  对在盘龙区落地的国家及省、市、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按项目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分别给予不同档次补助。

  激发盘龙文化活力

  对辖区内文化创意企业或机构开展以宣传盘龙为主题,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和艺术价值的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给予相应奖励。

  对辖区内文化创意企业在盘龙区范围内自办的具有一定社会效益的文化类博览会,按照国际级、国家级、省级、市级分别给予不同档次补助。

  对入选国家级、省级、市级文化出口重点企业或重点项目的,分别给予不同档次补助。

  推动文化产业融合发展

  对辖区内文化创意企业或机构研发的具有盘龙元素的文化旅游产品,按照产品销售收入给予相应奖励。(完)

[责任编辑: 刘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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