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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隆阳区检察院以公益诉讼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中的个人信息保护

2021年11月01日 16:13:00 来源: 隆阳区人民检察院

  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是人民群众新时代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破解的难题。2021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施行,个人信息保护问题已然成为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之一。

  近日,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中发现,辖区某官方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发布的部分信息中含有未经无标识化处理的个人信息,相关人员的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个人手机号码、银行账户等个人敏感信息被不同程度公开,涉及领域包括扶贫领域、医疗保险领域、社会救助领域等,涉及人数众多。上述信息如被他人获取后,一旦用于非法用途,将对个人生活安宁、财产安全乃至生命安全造成隐患,危及社会稳定,侵害社会公共利益。

  针对相关部门在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能时,未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部门关于政务公开的标准指引、目录等开展工作,致使大量公民个人信息处于泄露状态,隆阳区人民检察院迅速立案调查,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要求相关部门立即删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内容、对依法公开的内容中涉及个人敏感信息的部分进行去标识化处理。相关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迅速整改,并举一反三对该部门所有公开信息进行全面排查,同时建立健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近年来,隆阳区人民检察院探索公益诉讼“等”外领域,此次办理的一批个人信息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不仅督促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制度,解决了政府履行信息公开职能与隐私权保护的矛盾,实现了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和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双赢多赢共赢。(完)(马婷婷)

[责任编辑: 邢苏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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