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对云南省进一步加强残疾预防,有效减少和控制残疾发生、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出部署。
《行动计划》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关口前移、预防为主,积极倡导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遵循政府主导、联防联控,人人尽责、共建共享,系统推进、早期干预的原则,全民动员、科学施策、依法推进,不断增强残疾风险综合防控能力,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针对云南省残疾预防工作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行动计划》从总体要求、主要行动、保障措施三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共涉及5个领域25项指标,其中,“婚前医学检查率”“产前筛查率”“新生儿听力筛查率”“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4项指标高于国家标准,其余21项指标与国家标准持平。
在总体要求方面,《行动计划》明确了残疾预防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及主要指标。
在主要行动方面,《行动计划》提出了残疾预防知识普及行动、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致残防控行动、疾病致残防控行动等五大行动,并明确提出了各领域的具体措施、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
在保障措施方面,《行动计划》强调各级政府和有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加强科学研究、强化技术支撑,开展监测评估、督促任务落实,做好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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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苏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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