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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税企合作新局面 云南省税务局举行《税收共治合作协议》签约仪式

2021年11月23日 18:22:17 |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昆明11月23日电(刘奕)22日,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与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举行《税收共治合作协议》签约仪式。这是云南省税务系统更加深入落实好党中央《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创新服务方式、提升行政效率、打造新型税企关系的创新行动。

  通过协议,税企双方以契约的形式把税企之间传统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转变为平等、协商、合作的关系,实现“他治”与企业的“自治”有机结合。根据协议,云南税务部门将以“非必须不打扰”为原则,引导签约企业对税收风险进行自查整改,助力企业完善内控体系,构建风险“防火墙”;以“凡需要必回应”为原则,为签约企业提供跨区域、跨层级、跨税种事项的税收政策协调服务和股权转让、兼并重组复杂事项的事前裁定服务,与企业一道划出税收“同心圆”,构建起互信、合作、和谐的新型税收征纳关系,推动形成税企合作共赢的新局面。

签约仪式现场(11月22日摄)。新华网发(管雪雯 摄)

  签约仪式上,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唐新民介绍,今年1月至10月,云南省千户集团和列名企业纳税超过2000亿元,以全省1.2 %的企业数量贡献了全省68.92%的税收,服务和管理好大企业,就抓住了改革的先手棋和税收的基本盘。基于大企业具有管理集中、经营规范、纳税守法,有意愿以更加积极和开放的态度与税务部门合作的特点,云南税务部门也在致力于不断完善税收执法制度和机制,采取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与大企业集团签订《税收共治合作协议》即是双方共同推进税收治理的桥梁,更是实现税收精诚共治,优化税务执法方式的一项重要措施。

签约仪式现场(11月22日摄)。新华网发(管雪雯 摄)

  唐新民表示,与企业签订《税收共治合作协议》,既是顺应税收现代化治理的大趋势,更是向国际经验学习借鉴、向先进地区对标看齐的重要途径,《税收共治合作协议》的签订有助于倒逼云南税务部门加压奋进、提升站位,更好地改进服务和管理举措,签约企业可以在税务部门的帮助下,进一步完善内控体系,变事后管理为事前辅导和事中控制,有利于企业提高税务管理能力、降低征纳成本和管理成本,构建更加和谐密切的税企关系。

  在税企双方共同遵守税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基础上,《税收共治合作协议》进一步打破了税企之间信息不对称的障碍,企业通过向税务部门披露更多的经营信息,特别是重大投资决策、组织架构的重大变化、资产和股权的划转调整、关联定价方法调整等重大事项,有利于税务部门针对企业提交的重大事项,在税收法律法规体系内进行梳理研究,开展事前裁定或给予企业专项政策指导,明确税收政策执行口径,提示提醒其中潜在的税收风险乃至经营风险,避免企业在规划商业模式时只计算投入产出,没有充分考虑税收因素所带来的损失,从而达到为企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的目的。

  “本着‘审慎、适度、合理’的原则,本次我们只签约了2个企业集团,但我们希望能够‘签约一户、影响一片’,明年以及未来,能够有更多的大企业集团参与到税收共治中来,有更多的大企业与我们签订协议,不断扩展税收共治合作的‘朋友圈’”。唐新民希望这次没有签约的企业,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和理解税收工作,继续发挥行业“龙头”的引领示范作用,在依法诚信纳税方面作出表率,与税务部门一道积极寻求开展共治合作的机会。(完)

【纠错】 [责任编辑: 邢苏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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