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出行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但在生活中,个别驾乘人员随意从车窗丢弃烟头、纸巾、水瓶等物品的行为,不仅“丢”掉了文明,还“抛”出了隐患,害人害己,诱发事故。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来聊聊车窗抛物这个看似不起眼的行为都潜藏着哪些安全隐患。
1月30日,私家车在高速公路上从车窗向外抛洒物品的群众举报视频截图画面。云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交巡警支队 供图
车窗抛物是妨碍安全行车的违法行为,不仅会分散驾驶人注意力,也会对其他车辆的安全行驶造成干扰。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降下车窗向车窗外弹烟灰、抛物品等“小动作”极易分散驾驶人的注意力,稍有不慎碰到方向盘,就可能导致车辆失控,从而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危及他人和自身安全。车辆在行驶的过程中,如果前方车辆突然投掷物体,后车驾驶人会因受惊或为躲避垃圾而紧急变道,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1月30日,车窗抛物私家车驾驶人配合警方处理,并相应处罚。云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交巡警支队 供图
今年1月30日,云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交巡警支队昆石大队民警在木喳箐加水站值守时,接到一名驾驶人举报,称其驾车在高速公路行驶途中,一辆车在超车时从车窗向外抛洒物品并溅到自己所驾驶的车辆前挡风玻璃上,遮挡了行车视线,多次使用雨刮器才清除干净。接到报警后,民警通过驾驶人提供的行车记录仪视频线索,迅速锁定了对方车辆信息,并及时联系到该车驾驶人龚某某核实情况。随后,龚某某承认了自己在行车过程中有车窗抛物的行为,并配合警方处理接受了相应处罚。
行驶过程中抛物,不仅会对城市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还会增加养护工人的负担与安全风险,对行人和养护工人的生命安全构成威胁。
4月25日,当事人徐某某的丈夫将锦旗送到办案民警手中。西双版纳州公安局交警支队 供图
4月16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南糯山17公里处,有一辆货车车窗抛物砸到路边骑行人员,抛物货车已逃离现场,请速出警处理。经调查得知,徐某某与朋友骑行至南糯山路段时,一辆对向驶来的大货车抛出一瓶液体,正巧砸到了她的头盔上,溅了徐某某满脸,但该辆货车司机并未停车道歉,反而加速驶离。民警立即开展调查,通过卡口视频监控逐一排查甄别,迅速锁定了抛物的车辆,并联系到违法驾驶人万某某。在民警调解下,万某某对其“驾驶机动车向道路抛洒物品”的违法行为无异议,并愿意向徐某某道歉和赔偿。
4月17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一辆小型轿车行至机场路时,车内有人从车窗向外抛了一袋米线。指挥中心民警立即联系车主,并安排路面执勤民警赶往现场处置。民警找到该名驾驶人及车辆后,将他带回现场对垃圾进行清理,并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及相应处罚。
若前方车辆突然扔出矿泉水瓶等硬质垃圾时,这些垃圾极有可能因风速和加速度等原因直接撞击后车,砸向后车挡风玻璃,变成一个个“炸弹”;如若是类似垃圾袋、纸张之类的软垃圾则会随风飘飞,阻挡后车视线,导致追尾或刮擦事故的发生。
日常生活中,驾乘人员可在车内自备一个垃圾袋,杜绝车窗抛物。另外,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不但能降低被车窗抛物砸中的风险,也能降低追尾的风险。每一位交通参与者都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社会公德,做文明出行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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