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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应急厅安排部署云南省2022年上半年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2022年03月22日 21:23:17 来源: 云南省应急管理厅

  为进一步深化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治理,严格落实监管执法,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近日,省应急厅下发了《云南省2022年上半年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专项执法检查方案》,对全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执法检查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方案明确了检查时间、重点检查内容和检查形式。本次检查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线上依托烟花爆竹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实施常态化抽查;线下分阶段开展生产经营企业(单位)全面自查、省级抽查、州(市)交叉检查、属地州(市)及县级应急部门全覆盖执法检查。

  (一)企业自查。3月底前,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单位)对照相应隐患排查表开展一次全面自查,落实“一清单、一台账、一承诺”(安全风险清单、隐患治理台账、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生产、批发企业要及时将自查安全问题隐患和整改情况录入全国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

  (二)应急部门执法检查。5月20日前,各级应急部门开展全面覆盖安全执法检查,对烟花爆竹企业(单位)按要求开展自查、落实“一清单、一台账、一承诺”制度、录入自查信息等情况进行核查。检查单位要及时将检查出的问题隐患录入全国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反馈被检查企业。

  1.生产环节:省应急厅结合监督检查计划,在5月20日前,对7户生产企业开展全覆盖检查。

  2.经营环节:各级应急部门在落实属地日常安全检查的基础上,在5月20日前对批发企业、零售店(点)至少开展一轮满足以下覆盖率要求的安全检查。

  (1)省应急厅:抽查批发企业数量不少于10%(18家);抽查不少于30家零售店(点)。

  (2)州(市)应急局:德宏州自行组织全覆盖检查,其余15个州(市)开展交叉检查和本地区检查;交叉检查要抽查不少于2个县,4户批发企业,10家零售店(点);属地州(市)应急局还要对省级抽查、州(市)交叉检查之外的批发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零售店(点)按照不少于辖区内总数的10%进行抽查。

  (3)县级应急局:对省级抽查、州(市)应急局检查之外的零售店(点)进行全覆盖检查。

[责任编辑: 刘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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