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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服务 记警队里的标兵李振成

2022年01月12日 17:43:39 | 来源:云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支队

  李振成是云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交巡警支队昆玉大队民警,2018年从军队转业到公安岗位。从事故处理到外勤管理,无论走到哪个岗位,李振成都带着一腔为民的热情和一股干事的闯劲,短时间内成为了交警队里的行家里手,成为了警队里的标杆。

  勤奋学习的标兵 肇事逃逸者的“克星”

  刚到高速公路交巡警支队昆玉大队工作的李振成,被分配到负责案件办理的事故中队,面对事故勘查和案件办理,还是“交警小白”的李振成感到前所未有的压力。为了在最短时间内完成从不懂到懂、从懂到精的转变,他给自己制订了一套详细的学习计划:“在家向书本学、向理论学,在队里向师傅学、向实践学”。值班期间,李振成认真向经验丰富的民警请教,在现场勘查过程中学习照片如何拍摄、现场图如何制作。在家休息时,就看书研习理论知识,学习事故处理的专业法律知识、程序规范,学习与当事人沟通的语言艺术、执法技巧。在学习期间,李振成共整理个人自学笔记20000多字。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他很快成为了事故处理的行家里手。

  两年间,李振成主侦主办伤亡事故案件20起,办理醉酒危险驾驶案件30余起,案件办理质量一直名列前茅。

  群众的贴心人 执法者的廉洁标兵

  作为一名交通警察,李振成深知,处理每一起交通违法、划分每一起事故责任都牵连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工作中,他坚持规范、文明、公平、公正执法。在办理2020年“11▪15死亡交通事故”案件期间,在对死者妻子做询问笔录过程当中,李振成了解到其家境贫困且有两位带病的老人和一双儿女待照顾,询问过程中家属几度情绪崩溃,他温情耐心地安慰开导家属。案件侦办期间他多次电话关心家属家庭情况,鼓励他们振奋精神度过难关。为了迅速侦破案件,挽回当事人损失,维护当事人权益,他连续加班加点,迅速让案件得到了公正的处理。

李振成在昆明南警务站开展交通安全宣传(2021年6月20日摄)。云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支队昆玉大队 供图

  身为一名高速交警,李振成始终坚持严格执法,一身清廉。2021年6月,李振成在一次夜间巡查中发现一辆重型货车长时间占用超车道行驶,严重影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李振成立即将该车引导至安全区域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该车驾驶员立即从兜里掏出1000元钱悄悄塞到李振成手里,被他严词拒绝和批评教育,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对驾驶人进行了相应处罚。

  由军营到警队 角色在变使命不变

  2021年下半年,根据工作需要,李振成调整到外勤一中队协助中队主要领导工作,同时兼管昆明南执法站全面工作。为了带好队伍,他从自身做起,发挥带头模范作用,执法站工作期间,吃住跟辅警在一起,带头整理宿舍内务和个人卫生,每日逐人检查仪容仪表,规范行为举止;每次上路执勤前都要进行岗前培训,任务完成后都要进行总结点评。

  李振成以公安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深入分析研判队伍,八小时以内要求队伍做到令行禁止,八小时以外能够做到跟踪提醒,保证人员从思想上、行动上与上级党组织要求保持高度一致。通过一段时间的规范整顿,民警辅警的警容风纪意识明显提高,外部形象明显改观,达到了“外树形象,内练作风”的目的。在协助好中队管理工作的同时,李振成始终以顽强的工作作风默默坚守在一线。

李振成在昆明南执法站给网约车张贴安全带宣传提示卡(2022年1月3日摄)。云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支队昆玉大队 供图

  2021年,“疫情防控”“减量控大”“COP15”“省代会”“大会战”等各项任务异常繁重,他发扬连续作战的优良作风,冲在前,干在前。一年来,李振成共排查过往车辆20000余辆,处理交通违法5400余起,消除事故隐患1500起,组织现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60余次,发放安全教育宣传单2000余份,配合完成上级多次指挥调度,出色完成了各项任务。

  脱下军装穿上警服,改变的是角色,不变的是使命。从部队到警营、从军人到警察,不仅仅是环境、职业的改变,更是人生的一次华丽转身。加入公安队伍后,李振成始终以军人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继续书写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篇章。(完)(安婷)

【纠错】 [责任编辑: 邢苏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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