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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公益诉讼“等”外领域

2021年10月25日 17:39:01 来源: 隆阳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以来,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检察院共受理公益诉讼“等”外领域案件线索18条,立案18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18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案件主要涉及领域分别为文化和文物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特殊群体保护。

  近年来,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检察“等”外领域案件数量逐年上升,涉及领域持续拓展,“等”外领域已成为公益诉讼案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办理公益诉讼“等”外领域案件中,隆阳区人民检察院借助“外脑”资源,提高监督能力,运用听证、磋商机制,注重整改效果,推动依法行政。

  2017年6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决定,这两部法律确定的检察公益诉讼案件范围,都有一个“等”字。按照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和英雄烈士保护法规定,目前检察机关履行公益诉讼职责的法定范围是“4+1”,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英烈权益保护,法条中的“等”,就是除这些法律明确规定的领域之外,其他需要同等保护公共利益的领域。

  为进一步拓展案件线索来源,隆阳区人民检察院聘任 21名人大代表担任公益诉讼监督员,公益诉讼监督员切实履行“有力参谋”的职责,对检察机关案件办理进行监督,形成公益保护合力,让更多人成为公益保护的捍卫者和实践者。

  此外,在办案过程中,隆阳区人民检察院注重发挥听证、磋商等工作机制,充分听取行政机关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助推案件顺利进行;坚持与行政机关充分沟通交流,共同促进检察建议整改的落地生根。

  “我们将主动作为,积极办理其他‘等’外领域案件,不断找准宣传工作着力点,开展公益宣传活动,扩大公益诉讼线索来源渠道,推动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良好氛围。”隆阳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马婷婷说。(完)(陈珊珊)

[责任编辑: 韩文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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