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
关于刘松明等13位同志任职的通知
怒政任〔2022〕16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省驻怒江各单位:
经州人民政府党组研究决定:
怒江州公安局副局长刘松明,怒江州人民政府副处级督查员张涛,怒江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张瑞鹏,怒江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主任张素萍,怒江州公安局警务保障处处长杨何兴,怒江州公安局情报站站长杨宏文,怒江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副支队长贾春雄,怒江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副支队长李勇,怒江州财政局副局长苏星宇,怒江州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寸利山,怒江州人民政府研究室副主任张顺东,怒江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李桂英,怒江州人民医院副院长赵燕等13位同志试用期已满,同意按期转正。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起计算。
怒江州人民政府
2022年9月8日
[责任编辑:
彭雪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