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
人事任免名单
(2021年3月3日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免:
付永新免去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兼)职务;
吕 雄任楚雄彝族自治州监察委员会委员;
崔荣昆免去楚雄彝族自治州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家清任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肖光亮任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
戴先军任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
丁道玲免去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杨光文免去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蔡永明免去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陈 剑免去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段正明免去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李和林免去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资料:楚雄州委宣传部
信息员:杨芬
[责任编辑:
范芳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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