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云南省昭通市彝良县公安局立足辖区生态资源禀赋与保护实际,积极构建“生态警务”新模式,将公安工作深度融入生态保护全过程,为筑牢辖区生态安全屏障、护航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彝良县公安局组织辖区派出所主动与乡镇党委、政府协同发力,健全与林业、水利、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的“两法衔接”机制,建立线索共享、案件会商、联合执法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同解决生态保护难点问题。
同时,彝良县公安局构建“派出所主防、部门联动”的生态警务工作体系,严格落实“河长+警长”双长制,派出所所长为辖区生态保护第一责任人,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保持对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坚持精准研判、深挖线索、全链条打击,实现重点水域管护全覆盖。
针对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隐蔽性强、跨区域流动等特点,彝良县公安局严厉打击非法猎捕、禁渔期非法捕鱼等违法犯罪行为;紧盯辖区内集市、餐馆、农贸市场等关键场所,定期开展联合检查,严查非法销售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行为,斩断“捕—运—销”黑色产业链。
此外,彝良县公安局坚持共建共治共享理念,推行“警景融合”生态警务,民警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普法宣传,引导群众从旁观者变为守护者,营造“人人参与、人人守护”的浓厚氛围;主动为生态旅游、绿色种养等产业提供政策咨询与安全防范服务,切实筑牢生态安全与产业发展的双重屏障,为彝良县绿色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完)(秦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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