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保山市司法局严格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要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改革创新思维推动行政复议从“以裁为主”向“裁调并重”深度转型,打造“行政复议+调解”多元解纷新模式,让法治温度浸润民生福祉,为保山更高水平法治政府建设、社会治理现代化注入强劲法治动能。
2025年,保山市行政复议调解和解率40.79%,高出全省平均水平11.3个百分点,市本级创下77.36%的历史新高,97.19%的行政争议在复议阶段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复议诉讼比7.57:1,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充分彰显。
高位统筹聚合力 机制创新破壁垒
近年来,保山市司法局始终将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工作摆在法治保山建设的突出位置,在市委、市政府高位推动下,构建起复议机构牵头主导、各级行政机关协同配合、司法机关联动发力的“大调解”工作格局,破解行政解纷“单打独斗”难题,筑牢实质解纷制度根基。保山市司法局创新“一链三环”全周期工作机制,压实“复议机构牵头、执法单位主体、辖区基层配合”责任链,将调解工作贯穿复议受理前、审理中、结案后全流程,推动争议化解在源头、解决在前端、巩固在末端;深化府院联动协同机制,建立联席会议、信息互通、案件共研等常态化制度,对重大复杂敏感案件同向发力、精准解纷,凝聚司法与行政的法治合力;构建“1+N”多元调处衔接机制,推动行政复议与信访、人民调解、行政裁决等矛盾化解机制深度融合,依法将申诉求决类信访事项导入行政复议渠道,让法治成为化解矛盾、定分止争的最优选择,实现行政争议化解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提升。
柔性治理暖民心 法理相融解民忧
保山市司法局以“三个注重”推动行政复议从“刚性裁决”向“柔性治理”转变,让法治既有制度刚性,更有民生温度。
保山市司法局注重实质解纷,将行政复议调解和解深度融入案件审理全过程,穿透法律条文找准争议症结,促成争议双方相向而行,用心用情解决群众困难和问题,让群众在个案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注重方式方法,探索“分类处理、抽丝剥茧、寻找支点”三步调解法,结合现场勘查、听证质证打破信息壁垒,找准各方利益平衡点,在政府采购、生态环境处罚等案件中精准化解争议,既节约行政和司法资源,又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注重高效便民,立足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大局,推行涉企行政复议“容缺受理”制度,为市场主体开辟解纷“快车道”。
2025年,保山市涉企行政复议调解和解率56.10%,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641.75万元,切实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助力保山经济高质量发展。
源头治理提质效 复议优先成共识
保山市司法局以“三个转变”推动行政争议化解从“诉讼为主”向“复议优先”深度跨越,坚持行政争议化解标本兼治。保山市司法局推动认知转变,以便民化建设为抓手,推广“掌上复议”小程序,构建市、县、乡、村四级复议服务阵地,织密覆盖城乡的便民服务网,行政复议案件量从2021年137件增至2025年530件,增长率287%,群众主动选择复议解纷成为社会共识;推动治理转变,建立“个案化解—问题整改—源头规范”闭环管理机制,与法院共建“2+N”行政执法反馈机制,通过发布行政复议白皮书、制发复议意见书和抄告单、开展行政执法专题培训等方式,把复议审理成果转化为规范执法的实际成效;推动队伍转变,以规范化建设为核心,健全学习培训、接待登记等十一项工作制度,编制行政复议工作标准化手册,强化复议人员专业培训和“传帮带”培养,锻造一批“会调、敢调、善调”的专业调解能手,推动行政复议工作从粗放推进向提质增效转变,让专业力量成为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的坚实支撑。(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