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在打造高品质生态环境,服务高质量绿色发展方面,红河州做了哪些有益探索?
红河州委、州政府不断完善生态保护机制,提升生态治理能力,先后制定印发《红河州以生态文明建设引领红河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决定》《红河州全面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实施方案》《红河州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及标志性战役作战方案,建立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流域生态补偿、大气联防联控等制度,形成全链条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和压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州委、州政府与州级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党委政府签订“军令状”和目标责任书,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大环保”工作格局,生态环境保护“四梁八柱”逐步完善,环境质量稳步提升。
红河州始终坚持“保护为先、治污为重、扩绿为基、转型为要、发展为本”5句话总体思路,以问题为导向狠抓各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绿色发展转型,坚决守住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差底线,为加快创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贡献红河力量。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健全滇南中心城市大气联防联治机制,实施秋冬季秸秆禁烧专项行动、污染天气和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全州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保持在97.5%以上。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坚决把劣Ⅴ类水质断面“清零”攻坚作为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第一场硬仗”来打,全州47个国控省控地表水优良率为80.9%,较去年同期提高2.2%。全州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标率100%。异龙湖水质总体稳中向好,呈持续改善趋势。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全州耕地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完善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286家,实施落后淘汰关停等减排项目65个,削减重点重金属13928kg,削减率达10.7%,提前完成省级下达红河州“十四五”减排10%的目标任务。
问:红河州是如何多措并举不断强化环境执法,全面提升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水平的?
红河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不断夯实执法基础,持续优化执法方式,执法效能实现稳步提升。
坚持党建引领,把牢“定盘星”,强思想、能担当。努力打造“红心向党•绿剑斩污”特色党建品牌,在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中第一时间组建临时党支部,将党建工作融入业务、楔入细微,严查违法排污企业,严厉打击污染犯罪行为。2024年1月至6月,全州查处环境违法行政处罚案件81件,罚款金额共计1146.34万元,移送行政拘留案件2件,环境污染犯罪案件5件。
立足执法练兵,奋战“主战场”,强内核、提效能。组织开展在线监测设施监管、案件评查常见问题分析、大案要案查办经验分享等专题互动交流培训会24次,培训人员1500余人次,切实做好技能和业务水平储备工作。积极派员参加实战大练兵活动,借助省级联合交叉执法检查平台,为队伍执法能力水平提升聚力育人,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先后4次被云南省生态环境厅评定为先进集体,50余名同志被评定为先进个人。
推行规范建设,融入“改革潮”,强机制、促创新。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完善执法机制,规范执法行为。为补足执法人员能力短板,不断创新交流方式,制定《全州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队伍学习交流制度》,每月组织全州执法人员围绕区域工作亮点、典型案例查办、法律法规适用等内容进行执法监管经验分享。
问: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宏伟蓝图中,加快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请结合实际谈谈红河州在构建现代化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的主要做法?
一是强化源头管控,变末端治理为事前预防。健全以环评制度为主体的源头预防体系,将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硬约束落实到环境管控单元。对新上的“两高”项目提前介入、提前预判环境风险,依法依规开展环评审批。强化涉重企业雨水排口监管,严防重金属污染物随雨水外排。二是加快推进全州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按照“分步实施、突出重点、全面加强”的原则,全面提升重点县市生态环境监测能力。三是持续加强来信来访、“12345”政务热线等平台投诉问题的查处工作,着力开展好“生态为民”行动,解决好人民群众身边的热点、难点环境问题。2024年1月至8月,全州生态环境系统共受理各类环境信访件701件,已办结698件,办结率99.5%,未办结的信访件正在有序开展中。四是主动服务重点项目。提高环评审批效率,优化审批程序,对符合要求的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加快审批进度。2024年1月至8月,全州生态环境系统共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161项,总投资128.43亿元,其中环保投资3.47亿元,先后办理了红河县俄垤水库扩建工程等一批重点项目的环评审批手续,为红河州项目落地提供环评要素保障。
问:生态于红河贯穿着发展始末,牵动着民生福祉的持续改善。扬帆起航,红河州将从哪些方面发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我们将继续坚持保护为先、治污为重、扩绿为基、转型为要、发展为本,守住生态环境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底线,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
抓实反馈问题整改。持续推进各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国家移交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加快完善异龙湖流域截污治污和雨污分流体系,强化调水补水,力争异龙湖水质达V类标准。
持续开展污染防治。实施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持续开展工业源、扬尘源等重点领域综合治理。实施劣Ⅴ类水质断面“清零”集中攻坚行动,加快南盘江流域污染综合治理,实施生态补偿方案。持续推进蒙自市、河口县“无废城市”建设,开展第三阶段涉镉等重金属企业排查整治,强化个旧市、建水县历史遗留固体废物风险防控治理,确保乍甸河、沙甸河等重金属治理达标,打造“红河绿剑”执法监管品牌。
加快生态保护修复。持续推进山地石漠化综合治理、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绿美红河示范点等项目建设,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加强重点领域环境风险调查评估和分类分级风险管控,实施红河哈尼梯田森林生态、传统村寨、稻作梯田、循环水系保护提升行动,打通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转化通道,让越来越多的百姓端上“生态碗”、吃上“生态饭”。
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用好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推动异龙湖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依法淘汰、退出落后低效产能,鼓励引导绿色出行。加快生态文明创建,依托良好的生态环境,使绿色赋能未来,让“绿美红河”成色越来越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