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滇银行高管说消保:消费记住“三适当”-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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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09/10 17:37:17
来源:富滇银行

富滇银行高管说消保:消费记住“三适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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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云南省分行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的指导下,云南省2024年“金融教育宣传月”活动全面启动,富滇银行积极响应,在全行范围开展相关活动,并推出“高管说消保”系列金融宣传策划。

  富滇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纳然表示,富滇银行严格按照国家政策和监管工作要求,不断健全体制机制,将消费者权益保护融入公司治理、经营管理和企业文化建设当中,贯穿业务流程各环节,努力形成全流程融入消保因素、全员承担消保任务的工作格局,实现在源头关注消保、从苗头加强消保、主要领导带头抓消保的长效机制。

  首期“高管说消保”由富滇银行各层级管理人员围绕金融产品服务“三适当”原则,为消费者讲解金融政策、普及金融知识,提升消费者金融素养和风险防范能力。

  按照《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要求,金融机构在销售金融产品、提供金融服务时,应遵循“三适当”原则:第一,风险匹配。通过适当的产品与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降低投资风险,保护消费者免受不适宜金融产品带来的潜在损失;第二,信息透明。确保消费者能够获取关于金融产品的全部重要信息,提高市场透明度,增强金融消费信心;第三,权益保护。通过适当的销售方式,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避免误导和欺诈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消费提示:

  第一,自我评估。金融消费者应定期、如实评估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目标和投资知识,确保与选择产品的风险等级相匹配。在购买理财产品前,需要做风险测评,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做出选择。

  第二,产品了解。消费者应充分了解产品特性、风险和收益情况,不盲目追求高收益而忽视风险。

  第三,信息获取。消费者有权要求金融机构提供完整的产品信息和合同条款,对不理解的内容应该主动咨询。

  第四,记录保存。消费者要保存好所有与金融产品相关的凭证单据,以合理合法的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完)

【纠错】 【责任编辑:刘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