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记者从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了解到,一季度,全省加快乡村产业融合发展,脱贫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187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5%,增速分别比全国、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0.9个百分点、0.3个百分点。
一季度,云南开展就业促进专项行动,有效促进工资性收入增长。一季度,脱贫县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733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13元,增长7%,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41.4%,拉动收入增长2.9个百分点,成为增收的主要动力。人均经营净收入1439元,增长6.4%;人均财产净收入52元,增长5.2%。
一季度,云南持续改善消费市场环境,各地各部门促消费政策措施显成效,脱贫县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723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9%,增速高于收入增速2.4个百分点,消费需求持续释放。
在消费支出方面,一季度,云南脱贫县农村居民人均食品烟酒消费支出1217元,增长8.1%,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32.7%;人均居住消费支出651元,增长6.4%,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17.5%;人均生活用品及服务消费支出224元,增长23.1%,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6%;人均交通通信消费支出659元,增长36.1%,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17.7%;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支出370元,增长0.2%,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9.9%;人均医疗保健消费支出318元,下降3%,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8.5%。(记者 冉光雯)
【纠错】
【责任编辑:丁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