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项任务助力上市公司提质
云南将建重大事项办理“绿色通道”
日前,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及《行动方案》政策解读,旨在把握全面注册制改革的重大机遇,巩固云南省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工作成效。《行动方案》分为3个部分,共15条,明确12项主要任务。
分行业支持上市公司并购重组
《行动方案》明确,全省要着力推动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和科技创新型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现代服务业领军企业、文旅康养及交通物流企业等上市。建立“引进上市公司事前评估会商”工作机制,强化对上市公司迁址事项的事前尽职调查和风险管控,防范“输入型风险”。在上市公司治理方面,加强对“关键少数”在公司治理方面的培训,规范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在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中的行为,督促提高治理能力。巩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成果,推动上市公司进一步完善治理制度规则,健全内控制度,实施内部控制审计,提高上市公司法治化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引导上市公司形成一套符合实际、行之有效的治理机制。支持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建立健全管理层和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的激励约束机制。
对于全面注册制下信息披露质量的提升,《行动方案》提出,要督促上市公司、股东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切实履行责任,落实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要求。做好上市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常态化召开业绩说明会,坦诚面对投资人、债权人和利益相关者,积极配合回应监管部门、有关中介机构的访谈要求,提升上市公司透明度。加强会计审计监管,提升上市公司财务信息质量,防范编报虚假财务会计信息的行为。
《行动方案》指出,要以云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优势产业为重点,围绕建链、强链、延链、补链,分行业支持上市公司开展并购重组,打造行业龙头企业。鼓励上市公司通过剥离不良资产、注入优质资产等方式,实现质量提升和转型升级。支持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境内外优质资产,引入优质战略投资者,实现低成本扩张和产业整合。
研究制定“一企一策”帮扶计划
《行动方案》提出,支持并购重组提质增效、提升多元化融资能力、促进发挥产业引领作用、建立重大事项办理“绿色通道”等措施,体现优化上市公司整体结构、提升发展韧性和活力等新要求。其中明确,要用好小额快速、分类审核等融资机制,鼓励优质上市公司开展股权融资,提高融资效率。鼓励银行、融资担保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依法依规加大对民营上市公司融资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优先股、永续债、可转债、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等创新融资工具丰富融资手段,优化资本结构。
《行动方案》明确,引导上市公司积极服务和融入云南省“3815”战略发展目标和所在地产业发展布局,推动上市公司形成产业集群,在引领科技创新、完善产业链和带动产业升级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鼓励上市公司结合云南省产业特点,围绕主业发展和核心竞争力提升开展产业整合,加快形成与配套企业联动发展格局,提升产业整体发展水平。引导上市公司增加科研投入,通过股权、期权等制度设计加大对科研人员的激励;支持上市公司设立研发机构,在重大关键技术上取得突破,形成云南省产业发展技术优势。
根据《行动方案》,上市公司在并购重组、再融资、募投项目等重大事项办理过程中,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提供“绿色通道”服务,依法依规及时出具相关证明文件或情况说明。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就企业再融资、并购重组等事项申请访谈的,有关部门要予以支持、配合。同时,压实上市公司风险处置的属地责任,建立州、市人民政府负责同志风险化解定点联系机制,研究制定“一企一策”帮扶计划和风险分类化解方案。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破产重整等方式出清风险,全力推动高风险上市公司重组工作,支持属地或省内优质资产通过重组方式进入上市公司。
健全信息共享机制
《行动方案》提出,要开展防范财务造假专项治理,对严重舞弊、配合造假、资金占用等重点问题综合施策,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加强典型违法案件警示教育,标本兼治。坚持科学监管、分类监管、专业监管、持续监管,提高上市公司监管有效性。完善上市公司综合监管体系,健全财政、税收、海关、金融监管、市场监管、行业主管、司法等部门和州、市、县、区人民政府的信息共享机制。
在压实上市公司主体责任方面,《行动方案》明确,引导上市公司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专注主业、稳健经营,不断提高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进一步发挥上市公司在产业升级、创新发展、财税贡献、创业就业、乡村振兴等方面的引领带动作用。此外,督导中介机构发挥作用。鼓励省外优质中介机构来滇展业和开设分支机构,支持本土中介机构创新提质;鼓励证券经营机构科学编制反映云南省上市公司运营情况的指数,开发相应投资产品,增强云南省上市公司投资吸引力;依托以上市公司质量为导向的保荐机构执业质量评价体系,推动中介机构推荐更多具有成长性和可投性的优质企业首发上市。督导审计、评估、法律服务机构规范发展,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职责。(记者 张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