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普洱学院积极助力区域涉外仲裁队伍建设,探索建立仲裁人才培养输出机制,为区域仲裁制度快速发展和良好法治化现代化的营商环境构建提供法治保障。
5月16日,普洱学院与普洱仲裁委员会/澜湄国际仲裁院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在开展人才培养、共建实习实践基地、共建双师双能型队伍、共同开展仲裁类科研活动、合作推荐仲裁与仲裁人才培训等方面启动了全面合作,协议还重点就涉外法治人才和东盟小语种人才培养工作进行了合作方案细化。
早在澜湄国际仲裁院挂牌之初,普洱学院就与普洱仲裁委员会/澜湄国际仲裁院携手合作,签订了共建实习实践基地的协议,并在之后派出法学专家担任该机构的常务副院长(副主任),以支持仲裁事业的发展。
近年来,在与普洱仲裁委员会/澜湄国际仲裁院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的基础上,普洱学院向该机构提供专业教师、小语种毕业生等人才支撑,同时引入仲裁专家担任客座教授指导教学科研,实现理论与实务平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持续提高学校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能力。(完)(梁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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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柴静】